記者薛明峻/台北報導
台北一名陳姓男子在女友家過夜時,先灌醉女友,再趁女友媽媽吃安眠藥昏睡,潛入房內以手指性侵女友媽媽,並用手機錄影留念,女友發現後飆罵「你搞的人是我媽」,報警提告。刑事部分,男子一、二審均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,陳男已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;民事部分,台北地院判他須賠償100萬元。
女子用手機時驚見男友性侵媽媽,氣得飆罵「你搞的人是我媽」。示意圖。(圖/unsplash)
判決指出,這名陳姓男子因常常到交往多年的女友家過夜,得知女友媽媽要靠安眠藥助眠,他某日先灌醉女友,再趁著女友的媽媽吃藥昏睡,潛入房間內以手指性侵女友的媽媽,還用手機錄影留念,直到後來女友借用他手機時,驚見性侵影片,氣得猛呼他巴掌,飆罵「你搞的人是我媽」。女友媽媽得知後,氣得提起乘機性交罪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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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友出庭證稱,看到影片中是媽媽穿紅色衣服及牛仔短褲躺在床上,有人用手指侵犯,女友立刻質問陳男並以手機錄音存證,陳男回應為何明知故問,但因他說不出口,因此在紙條上承認以手性侵女友媽媽,女友當時拍下紙條當證據。
法官勘驗錄音內容,女友大罵陳男:「你去外面亂搞,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,你搞的人是誰?你搞的人是誰?是誰?是我媽!」、「我問你,看著我,你一隻手在摳她,另一隻手在幹嘛?」陳男心虛回應:「摳她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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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陳男否認犯案,向法官喊冤表示絕沒有性侵女友的媽媽,辯稱是因他跟女友家人有其他糾紛,才會挨告性侵。不過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,一、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8月,陳男上訴後,案件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。民事部分,一審台北地院判他須賠償1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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