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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售卖口罩 池州一药房被罚5000元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疫情防控期间,口罩“一只难求”。近日,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违规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。

近日,池州市贵池区区市场监管局乌沙市场监管所接群众举报,称贵池区乌沙镇辖区某药店存在未标明价格销售口罩行为,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。

接举报后,池州市贵池区乌沙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,执法人员迅速奔赴现场。经查,1月26日该药店以8.8元每袋的进价购进了50袋标称为“安美”牌的折叠式口罩,于当日以10.5元每袋的价格摆放在柜台对外销售,销售期间并未明码标价。由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,购买人数众多,该药店上述口罩当即销售完毕。

经查明,该药店未标明价格销售口罩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属于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行为。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“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”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拟决定作出罚没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贵市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