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,对广西工作提出“五个更大”重要要求,希望广西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。积极财政政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。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监管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在广西落实见效。
一、积极财政政策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
党的十九大以来,积极财政政策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呈现四个明显特征。
政策内容丰富。包括实施减税降费、适时调整赤字率、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、创新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、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。
注重力度和效能。不断深化税制改革,持续推进减税降费。深化增值税改革,实现所有行业税负“只减不增”;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,支持企业创新发展;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,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;稳步推进其他税种改革,完善现代税收体系。
兼顾发展和安全。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,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支出,坚决不搞“大水漫灌”式的强刺激,既要求短期发挥逆周期调节稳增长作用,又注重中长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。同时,严肃财经纪律,整饬财经秩序。
强调均衡与协调。持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,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二、积极财政政策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
党的十九大以来,在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助力下,中央财政对广西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,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“两个突破”、实现“三个跨越”。
“两个突破”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突破。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;攻克深度极度贫困取得历史性突破。6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5379个贫困村、54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,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。
“三个跨越”,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.5%,2022年超过2.5万亿元;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居全国第六位,高铁营业里程位居西部第一,是全国第一个所有设区市均达标“千兆城市”的省区;开放合作实现新跨越。加快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,开工建设平陆运河,北部湾港进入全国沿海十大港口行列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0.8%,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.4%。
三、构建“1+2+3+4+N”财政监管目标任务体系,为积极财政政策在广西落实见效保驾护航
稳定宏观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,更是政治问题。要围绕构建“1+2+3+4+N”监管目标任务体系,为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在广西落实见效保驾护航。
“1”是强化一个政治保证。持之以恒加强政治机关建设,坚持“以政领财,以财辅政”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监管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在广西落实落细。
“2”是坚持两手发力。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发力,根据财政部授权和统一安排开展财政监管工作,及时纠治政策执行和中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偏差,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,推动政策优化完善;在助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上发力,及时向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提示监管发现的问题、风险,提出高质量建议,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夯实基础。
“3”是推进三化建设。坚持长效化,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制度机制,积极构建用长效机制管人员、推工作、促发展的财政监管新格局;聚焦系统化,强调系统推进、多维协同的监管思路,实现财政监管业务的有效贯通;突出信息化,推动信息系统建设,严密监测监管评价指标,为监管发力提供数据支撑。
“4”是处理好四方面关系。处理好向上反映报告与向下推动落实的关系,“向上”及时报告广西财政经济运行信息,提出建议,做好“下情上达”,“向下”准确传递中央财税政策意图,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广西落实见效;处理好归位尽责与协同发力的关系,坚守职责边界,不缺位、不错位、不越位进行监管,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强化监管合力;处理好财政领域与其他领域的关系,坚持“穿透式”监管,从财政部门表象穿透至资金使用部门,注重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;处理好新旧业务平衡推进的关系,大力推动新业务较快突破的同时,发挥监督检查能征善战的优势,确保新旧业务平衡发展,持续提升监管威慑力。
“N”是抓细抓实一系列监管业务。其中,地方财政运行监控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等三个支柱业务突出打造“广西监管”品牌,专项检查、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监管、金融监管、会计监管等四项常规业务突出做“实”,实现分类处理不同风险,属于苗头性倾向性的,印发监管关注函、管理建议书,提醒和督促整改;影响较大的,及时向自治区警示风险、推动解决;触碰红线的,及时报告财政部并提出意见建议,由财政部研判处理,以高质量监管成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提效。
(作者系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